基加盟條件:
1、 具備一定加盟實力(2萬元以上)和合適的經營場地;
2、 具有品牌至上、信譽的經營頭腦和意識,具有市場應變能力和競爭能力,自覺維護“基”的品牌形象,不得借“基”的品牌效應損害消費者利益。
3、 遵守“基”規范化管理和加盟守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。
4、 欲加盟者可先電話預約,額滿絕不再發展。
5、 須持個人身份證辦理加盟手續,以便總部建立真實的跟蹤服務檔案。
6、 必須按總部要求全面使用“基”的視覺形象包裝。
7、 同地的“基”加盟店之間不允許搞低價競爭和無序競爭。
8、 開業后必須向總部提供其店面彩色照片、加盟店具體地址、聯系電話、經營狀況。